發(fā)布時間:2022-03-10
出租標的基本情況 | 標的名稱 | 溫州市甌海區(qū)梧田街道慈湖南村平安路138號A-10幢A-11幢A-12幢房產、A-10-1幢簡易棚及A-11-1場地5年租賃權 | ||||
首年租金 出租底價 | 378000元 | |||||
出租標的 其他相關情況 | 出租標的地址 | 溫州市甌海區(qū)梧田街道慈湖南村平安路138號A-10幢A-11幢A-12幢房產、A-10-1幢簡易棚及A-11-1場地 | ||||
出租面積(㎡) | A-10幢350㎡;A-11幢346.40㎡;A-12幢344㎡);A-10-1幢簡易棚800㎡;A-11-1場地1800㎡。 | |||||
出租用途 | 廠房,非居住,不得使用火源,不得私搭建筑,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超負荷重物。符合屬地部門的行業(yè)要求。若作為倉庫使用,請報名時明確存放物品類型。
| |||||
出租年限 | 5年 | |||||
免租期限 | 無 | |||||
權證信息 | 房產證:溫房權證甌海區(qū)字第0140256號 | |||||
出租標的使用情況 | ||||||
資產評估情況 | 評估機構 | 江蘇佳事得房地產土地資產評估測繪造價咨詢有限公司溫州分公司 | ||||
評估基準日 | 2021 年11 月3 日 | |||||
資產評估核準或備案情況 | 資產評估已備案 | |||||
其他披露事項 | 整體出租。 | |||||
出租方基本情況 | 名 稱 | 溫州市特產試驗場有限公司 | ||||
注冊地(住 所) | 浙江省溫州市甌海區(qū)梧田街道南村平安路138號 | |||||
法定代表人 | 曾鴻光 | |||||
社會統(tǒng)一信用代碼/組織機構代碼 | 913303001450327910 | |||||
聯系人情況 | 姓 名 | 胡瑤瑤 | 聯系電話 | 88514185 | ||
傳 真 |
| 郵政編碼 | 325000 | |||
聯系地址 | 浙江省溫州市鹿城區(qū)十八家支路31號水產儲運大樓515室 | |||||
| ||||||
資產租賃行為決策及批準情況
| 出租方決策文件類型 | 企業(yè)資產租賃方案審批表 | ||||
批準單位 | 溫州菜籃子集團有限公司 | |||||
批準文號及決議文件名稱 | 審批表編碼:租賃審批-菜籃子[2022]001 |
交易方式
| 1、信息披露期滿,如只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該意向受讓方被確認為受讓方,其在報名時的報價即成為成交價格。 2、信息披露期滿,如征集到二個及二個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可以選擇以下一種競價方式: 拍賣 | |
交易方式說明 | 采取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采取投標式的拍賣方式,實行價高者得確定受讓方。 | |
交易保證金設定 | 保證金金額 | 20萬元 |
交納時間
| 報名截止前交納,以到達保證金收款賬戶的時間為準。 | |
交納方式 | 銀行轉賬 | |
交納賬號 | 收款單位:溫州聯合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
賬號:741000120190008644000005 | ||
開戶行:溫州銀行城東支行 | ||
保證金處置方式 | 確定承租方后,未被確定為承租方的意向承租人的保證金在5個工作日內原路退回。 | |
交易合同簽訂后,承租方按照合同及相關約定支付交易價款和交易服務費后,承租方的交易保證金將轉為履約保證金、安全保證金及水電保證金(履約保證金為首年租金成交價的25%(取整數)繳納,且不低于10萬元,安全保證金為5萬元、水電保證金5萬元),不足部分由承租方補足。 | ||
交易條件 | 租金及費用支付方式 | 承租方在成交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溫州聯合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付清首期半年租金,此后租金半年一付,先付后用。 |
租金遞增 | 租期5年,第四年起租金按上年基數環(huán)比遞增3% | |
履約保證金(租賃押金)設定 | 按首年租金成交價的25%(取整數)繳納(不低于10萬元),結清租金及其它費用、注銷證件,在解除租賃合同或租賃合同終止后無息退還。 | |
稅收及有關費用的承擔 | 出租方除收取租金后開具給承租方租賃發(fā)票的相關稅費由出租方自行負擔之外,其余因租賃行為和承租方經營活動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水電費、衛(wèi)生費、治安費、物業(yè)管理費、相關稅費、土地收益金和租賃手續(xù)費等,均由承租方直接交納并全額承擔。 | |
其他 |
| |
承租方應當具備的資格條件 | 1、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經營的單位或個人(投標人未在“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和“信用中國”網站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等負面名單);為防范和減少合同履行的風險,若意向承租人為自然人的,須追加一名自然人作為連帶保證人;若意向承租人為企業(yè)法人的,應追加法定代表人或其他股東之一為合同履約承擔連帶擔保責任,意向承租人及連帶保證人,均須提供由征信機構出具的征信報告。征信報告中出現兩年內逾期超過3次或單次逾期超過兩個月等不良征信記錄的,即視為不合格,不得作為意向承租人或連帶保證人參加租賃競拍活動或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2、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等有效證件或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復印件(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有效身份證復印件; 3、競買人需提交已取得溫州市梧田街道辦事處的準入許可的承諾書; 4、個人有效身份證及復印件; 5、委托代理的:授權委托書、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證及復印件; 6、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7、不接受聯合體報名。 | |
其他披露事項 | 1、如遇城市“大拆大整”專項行動、房屋安全排查與治理提升改造、社區(qū)與街道等政府部門委托鑒定為危房等政府行為時,租賃合同應予終止,雙方互相不負賠償責任。如因承租方原因,提前終止或解除租賃合同的,要以書面形式提前三個月提出,已交租金不予退回。 6.租賃期間,租賃標的物的維修維護、物業(yè)衛(wèi)生及消防安全等所有事項均由中標單位負責,費用由中標單位承擔,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外立面清洗、垃圾的清運及消納、管道疏通更換、房屋墻體及屋面及圍墻等損壞的維修、電梯維護及年檢、燈光維護、消防消控系統(tǒng)維護及年檢、變配電管理、保安保潔人員配備、消防安全日常檢查、附屬配套設施檢修維護、租賃物本身及內部的清潔保安等。 7.裝修后運營(使用)前,中標單位須取得由出租方與中標單位共同選定確認的權威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報告及通過營業(yè)前的消防檢查,若未通過安全鑒定或消防檢查的,由中標單位負責對房產進行修繕加固或消防改造,并承擔一切法律責任,中標單位須賠償由此給出租方造成的損失。騰空房產時,中標單位須取得由出租方與中標單位共同選定確認的權威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報告方可視為騰空完畢。以上所有費用由中標單位承擔。 8、標的物由原承租人競得的: 原承租人須在競得成交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簽訂《房產租賃合同》,租金從原合同屆滿次日開始計算。 9、標的物由其他意向人競得的: (1)原承租人須在出租人規(guī)定時間前完成騰空交還租賃房產,并結清相關費用。若逾期騰空交還合格租賃房產的,按原《房產租賃合同》約定條款執(zhí)行。 (2)競得人須在收到《租賃房產移交通知書》的5個工作日內簽訂《房產租賃合同》,辦理房屋移交手續(xù),租期從簽訂《房產租賃合同》后的次日開始計算。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期 | 自公告次日起10個工作日,期間征集意向受讓方并辦理報名手續(xù)。 |
信息披露期滿后, 如未征集到 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 | 信息發(fā)布終結。 |